原標題:14萬買了輛二手寶馬

时间:2025-04-20 05:09:02来源:编辑:

原標題:14萬買了輛二手寶馬,泡水车竟是辆手“泡水車”!二手車交易中存在哪些風險?宝马

▲14萬買的二手寶馬車,開了半年後發現竟然是竟手“泡水車”

海峽網1月7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林毅彬 文/圖)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車輛更新換代更加頻繁,车交存风從雨後春筍般冒出的易中二手車行到線上各大交易平台,二手車交易市場愈發火爆。泡水车然而,辆手由於市場急速發展且尚未成熟,宝马各項監管存在難題,竟手亂象也摻雜其中,车交存风讓部分消費者深受其害,易中甚至遭受重大損失。泡水车

在二手車買賣糾紛中,辆手較為典型的宝马是,對於“事故車”的認定標準理解不同,常常使得買賣雙方紛爭不斷。近期就有廈門市民,因購買二手豪車,使用不久後問題頻發,欲與商家對簿公堂。

二手車市場魚龍混雜,如果“不懂行”,很容易買到事故車、泡水車等。那麽,二手車交易中需要注意什麽?遇到欺詐如何維權?導報記者對此進行調查。

案例1 

14萬買了輛二手寶馬半年後發現是“泡水車”

市民姚先生上下班的代步車是一輛本田思域,然而他心中始終有個“豪車夢”,眼看代步車已開了8年,是該考慮置換了。然而預算有限,離“豪車”還有差距,一個偶然的機會,他走進了二手車交易市場。“其實二手車有的看起來就像新的,隻要不出大事故,開開是沒問題的,還經濟實惠”。

經過多次“考察”,去年6月初,姚先生在枋湖一家二手車行相中了一輛2011款318i寶馬車,行駛裏程 84000多公裏,車行報價142000元,還包含了2000多元的各項費用,“看起來八成新,他們拍著胸脯說這是一台一手極品車,磕磕碰碰雖然難免,但是沒有出過大事故,小貓小狗都沒撞過。”姚先生心動了。

隔天,他找了個“懂行”的朋友幫他去看車,還進行了試駕,“覺得開起來還行,我跟他們砍價到14萬,當天就交了定金。”幾天後,辦完手續,他美滋滋地將寶馬車開回了家。“開了兩個多月吧,我發現電動座椅的開關失靈了,心想這麽久的車應該是屬於正常損壞,自己拿去給修車廠修,花了幾百塊。”讓姚先生沒想到的是,這僅僅是問題的開端。“又過了大概半個月,我發現後備箱蓋在車輛靜止狀態下有時候沒辦法用車內的按鈕控製,需要反複好幾次,也去維修了快一千塊。”

姚先生心想,這些應該都屬於車輛“老化”帶來的問題。第三次出狀況,讓他有了警覺,“那是開到半年的時候,有一天到地下車庫我看到車底有好幾滴油漬,趕緊打電話問二手車行是不是漏油。這是大問題,我馬上開過去給他們看。”結果,車行很快就解決了,“是因為機油箱老化密封不好,滲透出來,他們重新密封好說沒問題了。”

然而半年以後的一次保養讓姚先生徹底失望,“去年12月份的時候,我感覺車子啟動的時候抖動越來越明顯,正好到了保養期,我就開去4S店,順便讓他們檢測一下。”這一檢測讓他驚訝和氣憤,“師傅拆開裏麵的配件檢查,有些不應該生鏽的部件都生鏽了,還有一些本來很難跟外界接觸的零件縫隙裏有淤泥,這是泡水車!”

他找二手車行理論,對方卻感到“無辜”,稱對此並不知情,“他們說收車的時候很難檢查出來,可能是車主涉水過,但沒有維修記錄,說隻到輪胎以上,影響不大。”協商退車無果,姚先生隻能“自認倒黴”,“這就像一個定時炸彈,誰知道泡了多久,誰知道還會有什麽問題,早知道買一台普通品牌新車了!”

案例2

檢測結果讓他“崩潰”了不僅是“事故車”還篡改“裏程數”

市民王先生不久前通過某線上二手車交易平台購買了一台2009年款的大眾朗逸自動車型,“跑了80000多公裏,他們說車主平時少開,所以裏程數低,車況還不錯,承諾說不是事故車和泡水車。”就這樣,他花了48000元買下。

平台承諾,對發動機、變速箱等“3大件”進行終身質保。“開了個把月,我發現油耗特別高,每次加200塊的92號汽油,跑不到100公裏就沒油了,這不是正常朗逸的油耗啊。”他心裏咯噔了一下,“不會是事故車吧?”

他把車開去4S店檢測,“發動機裏麵都鏽跡斑斑,皮管什麽的都黏黏的,根本不像是開了80000公裏,油路管子接口處也都裂開了。”檢測結果讓他“崩潰”,“發生過事故,大修過,裏程數應該是12萬,被偷改了。我被坑了!”

知道上當後,他找到這家平台客服,問題卻遲遲沒有回音。“他們不退車我就起訴!很後悔找到的是一家不知名的小平台,據說問題很多。”

專家建議

選擇保養數據完整的二手車

在廈門從事汽車行業的資深工程師張先生介紹,一般情況下,發生事故的車會大大貶值,可一些事故車經過整修、翻新來隱瞞事故痕跡和記錄,然後再以高價賣給購車的人。更為嚴峻的是,掌握相關技術的人可以隨意修改裏程數。因為涉及車況、殘值、監管體係等多方麵的因素,二手車的問題較為複雜。加上信息不對稱,缺乏專業知識的消費者極易上當。

張工介紹,2006年發布的《二手車交易規範》規定,賣方在賣車時應該對車況進行檢測並生成一份檢測報告;2013年國家發布了國家標準《二手車鑒定評估技術規範》;2015年前後發布了行業標準,即《二手車流通企業經營管理規範》。所有規範都反複強調:賣方在交易車輛包括簽訂銷售合同時,作為合同的附件,要附有對車況的檢測報告。

他透露,把10萬公裏調到1萬公裏,隻需要5分鍾,這是日常工作的一個流程。有些商家會將老舊車型進行翻新,還有的會以極低的價格買入事故車,直接翻新,翻新之後再賣出高價。二手車市場的價格不像新車市場那麽透明,許多消費者根本不懂得行情。

張工說,4S店和保險公司是可提供公裏數、維修等數據的兩大平台。不過,大多數車輛在兩三年後,會選擇不到4S店進行保養,有些二手車商在修改完裏程表後還會故意去4S店保養“刷數據”;同時,有些事故維修不在理賠之列。因此,這兩種渠道的數據都不一定完全準確。他建議,消費者應選擇一些保養數據完整的汽車,再結合評估師的意見購買。此外,購買二手車首選較大的品牌商。

律師說法

遇到欺詐如何維權?

導報記者就此采訪了福建涇渭明律師事務所鄭加源律師,他認為,首先要確定賣方身份,同時要明確這輛標的車輛的行駛證,包括機動車登記證書上所載明的所有人是否和賣方一致。其次,就信息不對稱方麵,除了賣方主動披露外,對於裏程,曾經是否有事故、有過什麽樣的維修等,買方應當提前通過各種途徑盡可能地進行了解。如實告知車輛情況是賣方的合同義務,如果出現爭議,賣方必須舉證證明在簽約前已經如實告知了發生過的事故以及維修情況,且應以書麵形式約定,口頭約定若消費者不認可,則賣方應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

鄭律師分析,若有證據證明賣方存在故意隱瞞等欺詐行為,依據《合同法》、《消法》規定,若賣方是經營者,則可以要求退一賠三;如果不是經營者,可以適用《合同法》的規定要求撤銷合同,返還價款。

此外,《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明確,賣方應承擔糾紛的第一責任,而交易市場有責任幫消費者挽回損失。目前很多交易市場已啟動先行賠付製度,如果消費者發現所買車輛與賣方描述不符,交易市場會退回一些車款,彌補消費者的損失,之後再由交易市場對車商進行處理。辦法裏還提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交易公平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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