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網紅”壽司店開了5年怎麽要關了?网红它的商標被搶注
原“唐風卷”餐飲店很受市民歡迎。
海峽網訊(海西晨報記者陳佩珊、寿司通訊員思法)昨日,店开的商開了5年的年关“網紅”壽司店眷唐風通過微信公眾號向粉絲們宣告了瑞景店的落幕。該品牌壽司店曾經鬧得沸沸揚揚的标被改名風波與知識產權有關。
唐風卷餐飲店被起訴
眷唐風原名“唐風卷”。抢注去年9月,网红一家名為廈門唐品匯的寿司餐飲公司將當時的唐風卷餐飲店(現在的眷唐風)告上了法院,理由是店开的商唐風卷侵害了唐品匯公司“唐風卷”的商標專用權,並索賠5萬元、年关在媒體上刊登公告等。标被
麵對起訴,抢注唐風卷餐飲店提出,网红在唐品匯申請“唐風卷”商標前,寿司唐風卷餐飲店已在先使用了“唐風卷”商標,店开的商並且具有了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唐風卷餐飲店繼續使用的行為不構成侵權。唐品匯起訴後,唐風卷餐飲店對唐品匯公司的涉案商標提出無效宣告申請,已經開始審查。在唐風卷餐飲店看來,唐品匯公司係惡意申請注冊“唐風卷商標”,主張唐風卷餐飲店侵權是權利濫用。
思明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6月8日,案外人提出申請注冊“唐風卷”商標。2014年12月14日,唐品匯公司獲得第12730268號“唐風卷”注冊商標專用權。該商標注冊有效期限至2024年12月13日止。2017年2月27日,唐品匯公司經受讓獲得上述第12730268號“唐風卷”注冊商標專用權。
案外人可能非善意搶注
經查實,唐風卷餐飲店的起源可追溯至2011年9月,當時唐風卷餐飲店的經營者就在新浪微博注冊了“唐風卷壽司大師”微博。2014年1月15日,唐風卷餐飲店注冊成立。
思明法院一審認為,案件爭議焦點在於唐風卷餐飲店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的在先使用,並有權繼續使用。綜合全案情況,思明法院認為,完整的證據鏈可證實唐風卷餐飲店經營者早在2011年就開始在壽司產品上使用“唐風卷”的字樣標識,時間先於案外人申請涉案商標。而且,經過一段時間的經營推廣,“唐風卷”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唐品匯公司及案外人有較大概率也知悉該情況,而“唐風卷”本身為無固有含義的臆造詞,因巧合而出現雷同的可能性較低。案件審理過程中,唐品匯公司也沒有提供證據證明其自何時開始實際使用涉案的商標。案外人申請涉案商標時很可能是出於非善意的搶注,唐品匯公司現以非善意取得的商標權對唐風卷餐飲店的正當使用行為提起侵權之訴,屬權利濫用。
一審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因此,一審認為,唐風卷餐飲店的行為符合在先使用的情形,因此即使涉案商標獲得注冊之後,唐風卷餐飲店仍有權繼續在原有商品和服務類別、原有店鋪經營中繼續使用“唐風卷”的標識。一審判決駁回了唐品匯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目前,案件正在二審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