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事项記者了解到

时间:2025-04-20 04:40:11来源:编辑:

東南網11月27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陳挺 通訊員 陳智勇) 記者26日從廈門市生態環境局舉行的厦门行为行政项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修訂後的轻微《廈門市生態環境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實施辦法》從12月1日正式實施,輕微生態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增加8項。生态事项

記者了解到,违法新規立足地方實際,不予優化不罰事項,处罚在保留原有的增加29個不予處罰事項基礎上,增設了8項不予處罰事項,厦门行为行政项達37項,轻微並作出更為細致全麵的生态事项規定,從具體個案權衡上升為廈門統一實施的违法執法規則,成為執法人員明確的不予執法工作指引。

據悉,处罚2021年,增加廈門在全省範圍首創生態環境領域包容審慎執法“四張清單”(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厦门行为行政项從輕處罰清單、減輕處罰清單和免予行政強製清單),在生態環境領域將柔性執法理念具體化、標準化、規範化,為基層執法提供清晰的實務操作指引。

《實施辦法》實施3年多來,對廈門生態環境執法效能提升起了重要推動作用。政策實施以來,已對符合條件的103家企業不予處罰,減免數額883.12萬元。其中,推行柔性執法經驗做法被省營商辦作為優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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