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廣東證監局警示函指出

时间:2025-04-20 04:54:28来源:编辑:

記者|陳靖

12月9日,持续證監會公布兩則行政監管措施決定,督导對廣東明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廣珠”)及保薦機構中泰證券5名保代出具警示函。发现

廣東證監局警示函指出,上市实控收警示函付靈鈞、公司韓鬆、人占馬國慶、用资郭湘、金中陳春芳5人作為ST廣珠非公開發行股票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泰证未發現2016年11月至2019年末期間ST廣珠存在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未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券名情況。

12月7日晚間,保代ST廣珠發布公告稱,持续公司實控人之一張堅力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督导《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經查明,发现張堅力自2015年11月以來作為ST廣珠實際控製人之一,上市实控收警示函涉嫌指使相關主體從事證券違法行為並隱瞞相關事項,導致信息披露違法事實如下:

一、ST廣珠在2016年至2020年期間,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交易;二、ST廣珠在2021年1月至3月期間,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交易。

對此,廣東證監局擬決定:對張堅力予以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的罰款,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對於上述問題,5位保代簽署的《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廣東明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續督導現場檢查報告》(2016年度)等文件均未反映ST廣珠相關問題,因此構成違規。

據了解,付靈鈞、韓鬆為ST廣珠2016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馬國慶為ST廣珠2017-2019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郭湘為ST廣珠2017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陳春芳為ST廣珠2018-2019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

對此,廣東證監局決定對付靈鈞、韓鬆、馬國慶、郭湘、陳春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今年以來,監管層多次“敲打”券商,認為“不少中介機構尚未真正具備與注冊製相匹配的理念、組織和能力,還在穿新鞋走老路

界麵新聞記者梳理發現,早在今年上半年,中泰證券陳春芳、盧戈2名保代就因盡職調查不規範、未履行盡調義務接到書麵警示函。

截至8月10日,保薦代表人分類名單C(處罰處分類)共有173人次,其中2021年內新增58人次,數量已經超越2020全年的5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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