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購買時沒有索要購物憑證

时间:2025-04-20 01:35:15来源:编辑:

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本網記者 蔡學偉 通訊員 蔡冠清 林乃婷)5月30日上午,莆田家住莆田城區下磨小區的食品刷工商林小姐,在荔城大道的源有疑问一家食雜店裏購買了一瓶礦泉水,正要飲用時,查明卻發現瓶子裏竟然有渾濁物,莆田仔細查看,食品刷工商發現該礦泉水竟是源有疑问過期產品。由於購買時沒有索要購物憑證,查明商家拒絕退貨,莆田林小姐隻得向城廂區工商部門投訴。食品刷工商工商局工作人員通過建立的源有疑问電子巡查記錄追溯監管體係,證實該礦泉水是查明食雜店所售。執法人員立即趕往食雜店,莆田責令老板退貨的食品刷工商同時,對另三瓶過期礦泉水當場下架處理,源有疑问並對其銷售過期產品的行為立案調查。

上述例子,隻是城廂區工商局推行電子巡查記錄構建可追溯監管體係,加強為消費者維權的一個例子。

據了解,今年5月以來,城廂區工商局推行食品安全監管電子化、網絡化工作,利用福建省工商局統一研製的《食品流通監督管理係統》加強對食品流通環節的管理。

工商執法人員進行市場巡查時,利用係統配備的掃描槍POS機,通過無線上網卡,對轄區食雜店、超市、商場的預包裝食品統一掃描,載入全省工商係統的食品安全數據庫。轄區食品批發商在批發食品時,也必須通過“三園”

將等軟件 食品的銷售去向、品名、規格、保質期等信息統一載入數據庫。從而形成了一張涵蓋食品批發、零售、消費條理清晰的可追溯網絡。

一旦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工商執法人員利用掃描槍進行比對,可以非常迅速地找到食品的銷售來源、批發來源,從而為有效處置食品安全事故奠定良好的基礎。城廂區工商局還要求各工商所每月巡查記錄不得少於4次,要運用省工商局配備的《食品流通監督管理係統》,每周對食雜店和超市等食品經銷單位的巡查不少於10家,不同品種批次預包裝食品不少於100件,對報備數據的企業每月巡查不少於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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