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簡介】
邱某與郭某等人合謀,泰康退保采用虛假投保的人寿方式於2018年至2019年期間,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多款高價值的安徽重疾保險產品。在獲取保險公司支付的分公费首年保險傭金後,邱某指使郭某虛構保險機構誤導投保的司提事實,進行惡意投訴退保,醒广獲取全額退保。大消
後經法院審理認為,拒绝郭某、黑产合法邱某等受他人指使,保护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自身,通過虛假投保、权益惡意退保的泰康退保方式,騙取保險傭金,人寿其中被告人郭某、安徽邱某犯罪數額特別巨大,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判處郭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罰金人民幣3萬元;判處邱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罰金人民幣2萬元。
【風險提示】
一、了解保險,理性購買、謹慎退保
保險產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風險保障。消費者應當在掌握保險常識的基礎上,根據實際需求,結合自身經濟情況和風險承受能力,選擇適當的保險產品或服務。在購買保險產品前,應充分了解保險產品的保險責任、保障功能、除外責任、退保損失等重要產品信息。
二、保護隱私,防止個人信息外泄
消費者應注重增強個人信息安全意識,提高信息安全防護能力,保護好個人金融信息和家庭信息,避免信息外泄、信息盜用給自身資金安全埋下風險隱患。如發現自身合法權益受到違法行為侵害,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三、認清資質,正規渠道辦理保險業務
根據保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隻有取得金融監管部門頒發的經營業務許可證的機構,才能經營保險業務。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或辦理保險業務時,應選擇正規持牌保險公司、正規銷售渠道和正規從業人員。市場上一些機構雖然冠有“XX保險經紀”“XX保險代理”等名號,但實際並未取得金融監管部門頒發的經營業務許可證,不具備合法的保險中介資格。消費者應警惕此類機構,並可通過監管網站查詢確認保險機構資質。
四、理性維權,拒絕非法“代理退保”行為
消費者要通過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在購買保險產品或享受保險服務過程中發生糾紛的,可直接向保險公司投訴,主張民事權益;未能通過協商解決糾紛的,可向行業調解組織申請調解;通過投訴、調解仍不能解決民事糾紛的,可根據合同約定,向仲裁機構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應謹慎辦理退保,遠離非法“代理退保”,勿受“退舊保新”“高收益”等虛假承諾誘導,不要參與違背合同約定、提供虛假信息、編造事實等違法行為。